州长正式签署立法,法案将于60天后生效
2026年10月22日,宾夕法尼亚州州长乔希·夏皮罗(Josh Shapiro)正式签署了《人工智能欺骗性广告法案》(参议院第806号法案,简称 SB 806)。该法案将在州长签署之日起60天后正式生效。
该法案由代表阿勒格尼县的民主党州参议员尼克·皮希奥塔诺(Nick Pisciottano)提出。在此之前,法案已于2026年6月在州参议院以48比2的表决通过,并于2026年10月7日在州众议院以163比40获得最终立法批准。
明确合成内容披露规范与豁免范围
法案核心条款第4(a)节规定,广告商不得在明知、鲁莽或故意的情况下制作和传播包含“合成内容”的广告,以防对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产生虚假的消费者认知,除非广告附带有清晰且显眼的披露标签。法案将合成内容界定为由人工智能(明确包含生成式AI)显著修改或生成的信息,包括图像、视频、音频或文本。
根据要求,披露标签必须明确声明广告包含经AI修改或生成的内容,且必须在首次向消费者展示时使用相同媒介格式呈现;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,该标识须具备永久性或极难被移除。此外,该规则适用于在宾夕法尼亚州境内播放的广告,即便广告是在州外制作也需受其管辖。
法案在第4(b)节中设定了明确的豁免情形,该披露要求不适用于模仿、讽刺、评论、批评以及根据上下文明显属于虚构的内容。同时,法案最终文本第4(b)(3)节明确排除了“仅限于文本”的内容,如纯文字广告文案或电子邮件主题行无需强制附带披露标签。
执法机制与来自产业界的争议声音
法案赋予宾夕法尼亚州总检察长及各县地方检察官执法权,执法机构可向法院申请禁令并对每次违规行为寻求最高3000美元的民事罚款。法案虽未赋予消费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,但特别指出披露AI使用并不限制既有法律下的其他救济途径。
宾夕法尼亚州是全美最早落地此类立法的州之一。此前纽约州的AI广告通知要求已于2026年6月生效,加利福尼亚州的类似法律将于2027年1月生效。法案发起人皮希奥塔诺表示,这项立法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,为商业活动建立了常识性的透明度标准,并不阻碍企业利用AI技术。
不过,科技行业组织对新法表达了反对意见。科技行业团体NetChoice在2026年10月4日的证词中指出,法案对广告商施加了僵化的政府披露指令,而现行州法律本就已认定欺骗性广告属于违法行为;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(CCIA)也于10月5日就该法案提交了评论意见。

